《紅樓夢曲》

作者:曹雪芹  朝代:清代  體裁:

為官的,家業雕零;富貴的,金銀散盡;有恩的,死裏逃生;無情的,分明報應;欠命的,命已還;欠淚的,淚已盡:冤冤相報實非輕,分離聚合皆前定。
欲知命短問前生,老來富貴也真僥幸。
看破的,遁入空門;癡迷的,枉送了性命。
好一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幹凈!

《红楼梦曲》原文賞析

  這是《紅樓夢曲》總收尾的曲子。
  《飛鳥各投林》,是“家散人亡各奔騰”的另一種說法,與“樹倒猢猻散”同義。
  這首收尾的曲子是對以賈家為代表的封建貴族階級命運的概括,也可以說是一首帶有樸素辯證法思想的主題歌。
  作者一生由“飲甘饜肥”的貴族子弟跌落成一個“舉家食粥”的落拓文人。他看到封建社會處處充滿矛盾鬥爭,一切都在運動,都在產生和消失。這種客觀的辯證法印在作者頭腦中,就形成了他樸素的辯證法觀念。在第十三回中作者通過秦可卿之口說:“常言‘月滿則虧,水滿則溢’‘否極泰來’,榮辱自古周而復始,豈人力所能常保的。”這就是說“物極必反”,有始必有終,有盛必有衰,這個客觀規律是任何人都無法抗拒的。這首《飛鳥各投林》的曲子等於宣布:凡是封建統治階級所拼命追求和維護的一切,都是註定要滅亡的。曹雪芹依據他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忠實地描繪了大觀園內外的社會生活,正像他自己宣稱的:“至若離合悲歡,興衰際遇,則又追蹤蹬跡,不敢稍加穿鑿”,因而《紅樓夢》所反映的貴族家庭的興衰始終,是符合歷史的辯證法的。作者寫他們的“極盛”,正是要反襯他們的“極衰”;寫他們的“赫赫揚揚”,正是要反襯他們的“煙消火滅”。高鶚續寫的後四十回寫賈家最後又“沐天思”、“延世澤”、“蘭桂齊芳”,安排一個不喜不悲的“團圓”結局,是違背曹雪芹原意的。曹雪芹設計的結局是“樂極悲生,人非物換”,“樹倒猢猻散”。按照作者樸素辯證法的觀點,榮國府並不永遠“榮”,有榮必有枯,而且要枯得很慘;寧國府也不永遠“寧”,有寧必有危,”終要有破家滅族的一天。從脂硯齋批語透露的曹雪芹所寫的八十回以後的部分情節看,賈家敗落後,當年“金窗玉檻”、“珠寶乾坤”的大觀園要變成“落葉蕭蕭,寒煙漠漠”的一片淒涼頹敗景象。被攆出大觀園的寶玉和寶釵要有一段“寒冬噎酸齏、雪夜圍破氈”的困苦生活;王熙風要有一個“身微遠蹇”、“回首慘痛”的可悲下場;惜春要沿門托缽,“緇衣乞食”;賈赦、賈珍之流要被撤職罷官,扛上枷鎖,或被殺頭,或被流放充軍。賈家如此,與他們有關聯的其他史、王、薛三族也一樣,得勢時他們互相“扶持遮飾”,勢敗時也要一齊完蛋。他們都向自己的對立面轉化了去。這首《飛鳥各投林》的曲子,就是對他們下場的形象描繪。
  曹雪芹畢竟是二百多年前封建貴族出身的一位作家,他的世界觀中存在著深刻的矛盾:他對他出身的貴族階級充滿厭惡和憤慨,但又和這個階級難解難分地聯在一起;他清楚地看到這個階級不配有更好的命運,但又不知道誰是歷史的主人;他尖銳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會的腐敗,但又提不出超出封建主義範疇的政治思想。他看到了社會現象的發展和變遷,但只是把它看成是一種簡單的循環,如認為“榮辱自古周而復始”,就是錯誤的“歷史循環論”。所有這些都反映了曹雪芹歷史的和階級的局限性,也反映了他樸素辯證法思想的局限性。
  
  
    周汝昌先生在《紅樓夢與中華文化》中有一個論斷,認為這首曲子是《紅樓夢》全劇三大主線之一的“人散”。原文摘錄如下:
  
    ……這第三條大線就是“人散”。人散雖與家亡相聯,又自成體段,前文已經說過。秦可卿與風姐托夢的結語,說了兩句七言詩——秦可卿也能詩!豈不甚奇?須知所謂“正邪兩賦而來”之人,大抵皆屬於詩人型.這是個專題,宜有專文討論。如今只說可卿最後說道是:“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署名“梅溪”的,於此便批:“不必看完,見此二句,便欲墮淚。”可知這人散一線,是書中最後的一局——也就是結局,所以它獨自構成一大經緯。
    “三春去後諸芳盡”,有幾層涵義。一即字面義;三春(孟、仲、季,即“九十春光”)過去了,百花雕謝.二是“三春”又指書中所敘三次重要的元宵佳節——第十八回省親,第五十四回夜宴,與八十回後某回的一次元宵節(大約是巨變的發生)。三是“三春”又指賈氏姊妹,元、迎、探,特別是探春一去,方是人散的總潰之始。這兩句詩總括地表述了大勢.我們當然還是“欲知其詳”。我以為這就要向雪芹給我們留下的另一段曲文去參會——就是第五回《紅樓夢曲子》正曲第末支,那首驚心動魄的《飛鳥各投林》:為官的,家業雕零。富貴的。金銀散盡。有恩的,死裏逃生。無情的,分明報應。欠命的,命已還。欠淚的,淚已盡。冤冤相報實非輕。分離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問前生。老來富貴也真僥幸。看破的,遁入空門。癡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幹凈。
  
  單只這“飛鳥各投林”五個大字,已然道盡了“人散”的意味。這曲子筆大如椽,音調悲慨,總結了全書,我說是“結局”,全書的結局就是“人散’。大約不是我的一時的錯覺吧!
    這首極端重要的曲文,是探佚學和結構學的一把關鍵之啟鑰,綱領之提挈,把它研究透徹、的確了,將是“紅學’的一大貢獻。但就我個人來說,一時還未能做到。只有一些零碎的看法,姑且提供參考。
    這首曲文應是每句暗切一入之?事。例如“有恩的,死裏逃生”,是指巧姐,正謂“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者是矣。又如“欠淚的,淚已盡”,人人都能指為晴切黛玉。即此二例,其曲文體例確然可知,非我們穿鑿可比。循此體例,就可以試作推尋了鄙意如下:
  
  為官的,家業雕零 ┓
  富貴的,金銀散盡 ┛——兩句總括“家亡”
  有恩的,死裏逃生——巧姐
  無情的,分明報應——寶釵、妙玉
  欠命的,命已還——元春
  欠淚的,淚已盡——黛玉
  冤冤相報實非輕——迎春
  分離聚合皆前定——探春、湘雲
  欲識命短問前生——鳳姐
  老來富貴也真僥幸——李紈
  看破的,遁入空門——惜春
  癡述的、枉送了性命—一秦可卿
  
    以上十二句,本以為恰好分屬十二釵,但首二句並非婦女之事,而脂批於此正有總括榮寧的語義(其實應是總括賈王史薛四門),那麽可知此二句是先從“家亡”領起,以下才是每句分屬。又由於只剩下了十句,而“分離、聚合”明明是兩者的合詞並詠,這又明白了還有一句應該也是合詠二人,於是我尋找這個可能性時,發現“看破的,遁入空門”也可能包括妙玉惜春二人而言。但細味其言,終以指惜春更為切合,蓋妙玉之出家,固幼年多病,為父母所舍身,又因避權勢仇家之難,方進京入園的,並非“看破”之故,因此我仍以本句只指惜春,而並妙姑於寶釵一起,理由全在不能忘記“報應”二字是眼目。寶釵屬於“無情”,書中有明文點破(她抽的花名酒籌是“任是無情也動人”,是為力證。),這樣是合榫的。
    另需說明的則尚有元春、鳳姐、迎春三人的分屑,以其容或招來爭議,所以也是研討的題目。我將鳳姐隸於“命短”句下,理由也是書有明文暗示之處。元春原系死於非命,實因政治變故而致,受

作者:陳秋月 回復日期:2004-2-11 23:24:00 

  逼而亡(如書中暗示如楊貴妃),故為“欠命”。迎春為何隸於“冤冤相報”之下呢?這井非指此無辜少女本身,而是罪孽在她父親賈赦,賈赦多行不良,貪貨好色,害人性命,如姜亮夫教授所見舊抄本,賈氏之敗實由賈赦之罪發而引起,他害了兩條人命。我以為這兩條命案皆是女子,其一即鴛鴦,說詳後文。另一條女命當然也是因他好色圖淫而致某女於死(疑是嫣紅,說亦詳後文)。所以冤冤相報是說他害人家的女兒,孫紹祖也害了他的女兒,是即曲文的本意。
    以上的推斷,不敢望條條妥貼,然而大局亦可概見。“人散”是“金陵十二釵”的主調與終曲。當然,“人散”的實際,所包遠比十二釵豐富得多得多,舉凡兩府一園中的眾少女,皆在此數,是全書一大收場關目。本節不及多述下。
  
    俞平伯先生在《紅樓夢辯》中也有一段關於這首曲子的文字,摘錄如下:
  
    ……“《十二釵曲》末折是總結;但宜註意的,是每句分結一人,不是泛指,不可不知。除掉‘好一似’以下兩讀是總結本折之詞,以外恰恰十二句分配十二釵。我姑且列一表給你看看,你頗以為不謬否?(表之排列,依原文次序。)
  
  為官的,家業雕零——湘雲
  富貴的,金銀散盡——寶釵
  有恩的,死裏逃生——巧姐
  無情的,分明報應——妙玉
  欠命的,命已還——迎春
  欠淚的,淚已盡——黛玉
  冤冤相報實非輕——可卿
  分離聚合皆前定——探春
  欲識命短問前生——元春
  老來富貴也真僥幸——李紈
  看破的,遁入空門——惜春
  癡述的、枉送了性命——鳳姐
  
    這個分配似乎也還確當。不過我很失望,因為我們很想知道寶釵和湘雲底結局,但這裏卻給了她們不關痛癢這兩句話,就算了事。但句句分指,文字卻如此流利,真是不容易。我們平常讀的時候總當他是一氣呵成,那道這是‘百衲天衣’啊!”

作者:陳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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