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獄詠蟬並序》

作者:駱賓王  朝代:唐代  體裁:五律

余禁所禁垣西,是法廳事也,有古槐數珠焉。
雖生意可知,同殷仲文之古樹,而聽訟斯在,即周召伯之甘棠。
每至夕照低陰,秋蟬疏引,發聲幽息,有切嘗聞。
豈人心異於曩時,將蟲響悲於前聽。
嗟乎,聲以動容,德人以象賢。
故潔其身也,稟君子達人之高行,蛻其皮也,有仙都羽化之靈姿。
候時而來,順陰陽之數,應節為變,寄藏用之機。
有目斯開,不以道昏而昧其視,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其真。
吟喬樹之微風,韻姿天縱,飲高秋之墜露,清畏人知。
仆失路艱虞,遭時微徽。
不哀傷而自怨,未搖落而先衰。
聞蟪蛄之流聲,悟平反之已奏,見情沿物應,哀弱羽之飄零,道寄人知,憫餘聲之寂寞。
非謂文墨,取代幽憂雲爾。
西陸蟬聲唱,南冠客思深。
不堪玄鬢影,來對白頭吟。
露重飛難進,風多響易沈。
無人信高潔,誰為表余心。

《在狱咏蝉并序》原文賞析

詩中“深”又作“侵”,“不堪”又作“那堪”。西陸:指秋天。《隋書·天文誌》載“日循黃道東行,……行東陸謂之春,行南陸謂之夏,行西陸謂之秋,行北陸謂之冬。”南冠:楚國的帽子,這裏是囚犯的代稱。《左傳·成公九年》載:“晉侯觀於軍府,見鍾儀,問之曰:‘南冠而摯者誰也?’有司對曰:‘鄭人所獻楚囚也。’”。玄鬢:指蟬。古代婦女將鬢發梳為蟬翼之狀,稱之蟬鬢,這裏以蟬鬢稱蟬。白頭吟:樂府曲名。

【簡析】:
這首詩是駱賓王任侍禦史時,因上書縱論天下大事,得罪了武則天,蒙冤下獄後作。詩中以蟬的高潔為自己力辯。

  這首詩作於高宗儀鳳三年(678)。當時駱賓王任侍禦史,因上疏論事觸忤武後,遭誣,以貪贓罪名下獄。起二句在句法上用對偶句,在作法上則用起興的手法,以蟬聲來逗起客思。詩一開始即點出秋蟬高唱,觸耳驚心。接下來就點出詩人在獄中深深懷想家園。三、四兩句,一句說蟬,一句說自己,用“不堪”和“來對”構成流水對,把物我聯系在一起。詩人幾次諷諫武則天,以至下獄。大好的青春,經歷了政治上的種種折磨已經消逝,頭上增添了星星白發。在獄中看到這高唱的秋蟬,還是兩鬢烏玄,兩兩對照,不禁自傷老大,同時更因此回想到自己少年時代,也何嘗不如秋蟬的高唱,而今一事無成,甚至入獄。就在這十個字中,詩人運用比興的方法,把這份淒惻的感情,委婉曲折地表達了出來。同時,白頭吟又是樂府曲名。相傳西漢時司馬相如對卓文君愛情不專後,卓文君作《白頭吟》以自傷。其詩雲:“淒淒重淒淒,嫁娶不須啼,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見《西京雜記》)這裏,詩人巧妙地運用了這一典故,進一步比喻執政者辜負了詩人對國家一片忠愛之忱。“白頭吟”三字於此起了雙關的作用,比原意更深入一層。十字之中,什麽悲呀愁呀這一類明點的字眼一個不用,意在言外,充分顯示了詩的含蓄之美。

  接下來五六兩句,純用“比”體。兩句中無一字不在說蟬,也無一字不在說自己。“露重”“風多”比喻環境的壓力,“飛難進”比喻政治上的不得意,“響易沈”比喻言論上的受壓制。蟬如此,我也如此,物我在這裏打成一片,融混而不可分了。詠物詩寫到如此境界,才算是“寄托遙深”。

  詩人在寫這首詩時,由於感情充沛,功力深至,故雖在將近結束之時,還是力有余勁。第七句再接再厲,仍用比體。秋蟬高居樹上,餐風飲露,有誰相信它不食人間煙火呢?這句詩人自喻高潔的品性,不為時人所了解,相反地還被誣陷入獄,“無人信高潔”之語,也是對坐贓的辯白。然而正如戰國時楚屈原《離騷》中所說:“世混濁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在這樣的情況下,有那一個來替詩人雪冤呢?“卿須憐我我憐卿”,只有蟬能為我而高唱,也只有我能為蟬而長吟。末句用問句的方式,蟬與詩人又渾然一體了。

  這首詩作於患難之中,感情充沛,取譬明切,用典自然,語多雙關,於詠物中寄情寓興,由物到人,由人及物,達到了物我一體的境界,是詠物詩中的名作。

  (沈熙乾)

作品出處

唐诗三百首,全唐诗:卷78_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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