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本乎公,不厭於復。
重觀紹聖以來之記述,初無及於鄭雍。
非親劄之具存,雖欲考之而孰從。
如王誼李祉之實跡,遍考史錄,皆無預乎此案之中。
酈保姓名,亦各不同。
至於韓忠彥力諫興獄,直乞陛下且與含容。
安壽面析章惇,以為鄉風。
此皆系其人之大節,而金匱之汗青,皆泯泯於二人之忠。
凡此帖紙之所具,以同時附會白帖子之人,猶能秉直以寫其衷。
抑可以見人心之是非,本無所蔽蒙也。
然於此時,凡六人者皆有所抗論,獨雍首尾噤然若不預者。
佩玉端委,接武夔龍,又何其無一言之獻替,廣於四總耶。
迎合於始,循默於終,而迄不免於黨籍之歸,此枉道事人之所以不勝於直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