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十誌十首·草堂》

作者:盧鴻一  朝代:唐代  體裁:

草堂者,蓋因自然之谿阜,前當墉洫;資人力之締構,後加茅茨。
將以避燥濕,成棟宇之用;昭簡易,葉乾坤之德,道可容膝休閑。
谷神同道,此其所貴也。
及靡者居之,則妄為剪飾,失天理矣。
詞曰:山為宅兮草為堂,芝蘭兮藥房。
羅蘼蕪兮拍薜荔,荃壁兮蘭砌。
蘼蕪薜荔兮成草堂,陰陰邃兮馥馥香,中有人兮信宜常。
讀金書兮飲玉漿,童顏幽操兮不易長。

《嵩山十志十首·草堂》原文賞析

作品出處

全唐诗:卷123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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