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言五首 並序》

作者:白居易  朝代:唐代  體裁:七律

元九在江陵時,有《放言》長句詩五首,韻高而體律,意古而詞新。
予每詠之,甚覺有味,雖前輩深於詩者,未有此作。
唯李頎有雲:“濟水至清河自濁,周公大聖接輿狂。
”斯句近之矣。
予出佐潯陽,未屆所任,舟中多暇,江上獨吟,因綴五篇,以續其意耳。
朝真暮偽何人辨?
古往今來底事無?
但愛臧生能詐聖,可知寧子解佯愚?
草螢有耀終非火,荷露雖團豈是珠?
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憐光彩亦何殊?
世途倚伏都無定,塵網牽纏卒未休。
禍福回還車轉轂,榮枯反覆手藏鉤。
龜靈未免刳腸患,馬失應無折足憂。
不信君看弈棋者,輸贏須待局終頭。
贈君一法決狐疑,不用鉆龜與祝蓍。
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
[真玉燒三日不熱。
豫章木生七年而後知。
]周公恐懼流言後,王莽謙恭未篡時。
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
誰家第宅成還破?
何處親賓哭復歌?
昨日屋頭堪炙手,今朝門外好張羅。
北邙未省留閑地,東海何曾有定波。
莫笑貧賤誇富貴,共成枯骨兩如何。
泰山不要欺毫末,顏子無心羨老彭。
松樹千年終是朽,槿花一日自為榮。
何須戀世常憂死,亦莫嫌身漫厭生。
生去死來都是幻,幻人哀樂系何情?

《放言五首 并序》原文賞析

 當初:一作當時。

白居易七律《放言五首》,是一組政治抒情詩。詩前有序:“元九在江陵時有《放言》七句詩五首,韻高而體律,意古而詞新。……予出佐潯陽,未屆所任,舟中多暇,江上獨吟,因綴五篇,以續其意耳。”據序文可知,這是憲宗元和十年(815)詩人被貶赴江州途中所作。當年六月,詩人因上疏急請追捕刺殺宰相武元衡的兇手,遭當權者忌恨,被貶為江州司馬。詩題“放言”,就是無所顧忌,暢所欲言。組詩就社會人生的真偽、禍福、貴賤、貧富、生死諸問題縱抒己見,宣泄了對當時朝政的不滿和對自身遭遇的忿忿不平。此詩為第一首,放言政治上的辨偽──略同於近世所謂識別兩面派的問題。

  “朝真暮偽何人辨,古往今來底事無。”底事,何事,指的是朝真暮偽的事。首聯單刀直入地發問:早晨還裝得儼乎其然,到晚上卻揭穿了是假的,古往今來,什麽樣的怪事沒出現過?可有誰預先識破呢?開頭兩句以反問的句式概括指出:作偽者古今皆有,人莫能辨。

  “但愛臧生能詐聖,可知寧子解佯愚。”頷聯兩句都是用典。臧生,即春秋時的臧武仲,當時人稱他為聖人,孔子卻一針見血地斥之為憑實力要挾君主的奸詐之徒。寧子,即寧武子,孔子十分稱道他在亂世中大智若愚的韜晦本領。臧生奸而詐聖,寧子智而佯愚,性質不同,作為則一。然而可悲的是,世人只愛臧武仲式的假聖人,哪曉得世間還有寧武子那樣的高賢?

  “草螢有耀終非火,荷露雖團豈是珠。”頸聯兩句都是比喻。草叢間的螢蟲,雖有光亮,可它終究不是火;荷葉上的露水,雖呈球狀,難道那就是珍珠嗎?然而它們偏能以閃光、晶瑩的外觀炫人,人們又往往為假象所蒙蔽。

  “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憐光彩亦何殊。”尾聯緊承頸聯螢火露珠之喻,明示辨偽之法。燔柴,語出《禮記·祭法》:“燔柴於泰壇。”這裏用作名詞,意為大火。照乘,明珠。兩句是說:倘不取燔柴大火照乘明珠來作比較,又何從判定草螢非火,荷露非珠呢?諺雲:“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詩人提出對比是辨偽的重要方法。當然,如果昏暗到連燔柴之火、照乘之珠都茫然不識,比照也就失掉了依據。所以,最後詩人乃有“不取”、“可憐”的感嘆。

  這首詩,通篇議論說理,卻不使人感到乏味。詩人借助形象,運用比喻,闡明哲理,把抽象的議論,表現為具體的藝術形象了。而且八句四聯之中,五次出現反問句,似疑實斷,以問為答,不僅具有咄咄逼人的氣勢,而且充滿咄咄怪事的感嘆。從頭至尾,“何人”、“底事”、“但愛”、“可知”、“終非”、“豈是”、“不取”、“何殊”,連珠式的運用疑問、反詰、限制、否定等字眼,起伏跌宕,能篇跳蕩著不可遏制的激情,給人以骨鯁在喉、一吐為快的感覺。聯系詩人直言取禍的冤案,讀者自會領悟到辨偽之說並非泛泛而發的宏論,而是對當時黑暗政治的針砭,是為抒發內心憂憤而做的《離騷》式的吶喊。

  (趙慶培)


元和五年(810),白居易的好友元稹因得罪了權貴,被貶為江陵士曹參軍。元稹在江陵期間,寫了五首《放言》詩表示自己的心情:“死是老閑生也得,擬將何事奈吾何”(其一),“兩回左降須知命,數度登朝何處榮”(其五)。過了五年,白居易也被貶為江州司馬。這時元稹已轉官通州司馬,聞訊後寫下了充滿深情的詩篇:《聞樂天授江州司馬》。白居易在貶官途中,風吹浪激,感慨萬千,也寫下五首《放言》詩奉和。

  這是一首富有理趣的好詩。它以極通俗的語言說出了一個道理:對人、對事要得到全面的認識,都要經過時間的考驗,從整個歷史去衡量、去判斷,而不能只根據一時一事的現象下結論,否則就會把周公當成篡權者,把王莽當成謙恭的君子了。詩人表示象自己以及友人元稹這樣受誣陷的人,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因而應當多加保重,等待“試玉”、“辨材”期滿,自會澄清事實,辨明事偽。這是用詩的形式對自身遭遇進行的總結。

  在表現手法上,雖以議論為詩,但行文卻極為曲折,富有情味。

  “贈君一法決狐疑”,詩一開頭就說要告訴人一個決狐疑的方法,而且很鄭重,用了一個“贈”字,強調這個方法的寶貴,說明是經驗之談。這就緊緊抓住了讀者。因在生活中不能做出判斷的事是很多的,大家當然希望知道是怎樣的一種方法。

  這個方法是什麽呢?“不用鉆龜與祝蓍”。先說不是什麽、不是什麽;是什麽,卻不徑直說出。這就使詩歌有曲折、有波瀾,對讀者也更有吸引力。

  詩的第三、四句才把這個方法委婉地介紹出來:“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很簡單,要知道事物的真偽優劣只有讓時間去考驗。經過一定時間的觀察比較,事物的本來面目終會呈現出來的。

  這是從正面說明這個方法的正確性,然後掉轉筆鋒,再從反面說明:“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如果不用這種方法去識別事物,就往往不能做出準確的判斷。對周公和王莽的評價,就是例子。周公在鋪佐成王的時期,某些人曾經懷疑他有篡權的野心,但歷史證明他對成王一片赤誠,他忠心耿耿是真,說他篡權則是假。王莽在未代漢時,假裝謙恭,曾經迷惑了一些人。《漢書》本傳說他“爵位愈尊,節操愈謙”;但歷史證明他的“謙恭”是偽,代漢自立才是他的真面目。

  “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是一篇的關鍵句。“決狐疑”的目的是分辨真偽。真偽分清了,狐疑自然就沒有了。如果過早地下結論,不用時間來考驗,就容易為一時表面現象所蒙蔽,不辨真偽,冤屈好人。

  詩的意思極為明確,出語卻紆徐委婉。從正面、反面敘說“決狐疑”之“法”,都沒有徑直點破。前者舉出“試玉”、“辨材”兩個例子,後者舉出周公、王莽兩個例子,讓讀者思而得之。這些例子,既是論點,又是論據,寓哲理於形象之中,以具體事物表現普遍規律,小中見大,耐人尋思。以七言律詩的形式,表達一種深刻的哲理,令人思之有理,讀之有味。

  (張燕瑾)

作品出處

全唐诗

姜葆夫、韦良成选注《常用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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