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還》

作者:曾豐  朝代:宋代  體裁:

公之還,謂常還兮,獨不謂公害。
彈鼂冠,斯傳於馹,尚行於鹓。
何以居之,宰臣白囏。
豈無雞舌,輔以麋丸。
於逶於蛇,與鼂為羽翰。
豈無辟水,枕以橋門。
於{左馬右禺}於卬,與士為之壯。
天子曰咈,唯才是論。
胡為乎天驥,而拳之闌。
胡為乎隋珠,而藉之彈。
厥居惟{外門內亢},厥立惟胖。
斯佩斯環兮,畢我鼎彜之殘兮。

《公之还》原文賞析

曾豐詩詞推薦

登會稽蓬萊閣讀唐宋士大夫詩
陳刪定日華除廣東憲取告中誌深考古之語扁齋
北歸見攝徐聞邑大夫乃舊同官邵雩都之子予詩
公之還
代賀皇太子生日
題永豐鄭丞梅澗
道人彭永年來番禺過訪相約歸日遊閣皂
羅子琳謁趙香山得錢十緡米三石意若未滿以詩
江路見梅懷泉臺留主管王提幹
贈別石首尉胡廷直
憲使範右司具饌屬屬官為主人又屬衡陽張宰助
愛山堂
遊烏石寺
別陸德隆黃叔萬
八月上浣與張元輔張子濟小飲德慶貢院聽檐下
曾豐所有詩詞


使用條款 | 私隱政策 | 聯繫我們 |

© CopyRight 2024 LOOKUP.TW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