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棄疾】

朝代:宋代 作品數:819

辛弃疾小传
辛棄疾(1140-1207),南宋詞人。字幼安,號稼軒,歷城(今山東濟南)人。
出生時,山東已為金兵所占。二十一歲參加抗金義軍,不久歸南宋,歷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東安撫使等職。任職期間,采取積極措施,招集流亡,訓練軍隊,獎勵耕戰,打擊貪汙豪強,註意安定民生。一生堅決主張抗金。在《美芹十論》、《九議》等奏疏中,具體分析當時的政治軍事形勢,對誇大金兵力量、鼓吹妥協投降的謬論,作了有力的駁斥;要求加強作戰準備,鼓勵士氣,以恢復中原。他所提出的抗金建議,均未被采納,並遭到主和派的打擊,曾長期落職閑居江西上饒、鉛山一帶。晚年韓□(tuo1)胄當政,一度起用,不久病卒。

其詞抒寫力圖恢復國家統一的愛國熱情,傾訴壯誌難酬的悲憤,對南宋上層統治集團的屈辱投降進行揭露和批判;也有不少吟詠祖國河山的作品。藝術風格多樣,而以豪放為主。熱情洋溢,慷慨悲壯,筆力雄厚,與蘇軾並稱為“蘇辛”。《破陣子·為陳同甫賦壯詞以寄之》、《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水龍吟·登建康賞心亭》、《菩薩蠻·書江西造口壁》等均有名。但部分作品也流露出抱負不能實現而產生的消極情緒。有《稼軒長短句》。今人輯有《辛稼軒詩文鈔存》。(《辭海》1989年版)

辛弃疾作品評述
舊本稼軒詞集序跋文

稼軒詞序

範開

器大者聲必宏,誌高者意必遠。知失聲與意之本原,則知歌詞之所自出。是蓋不容有意於作為,而其發越著見於聲言音意之表者,則亦隨其所蓄之淺深,而不能不爾者存焉耳。

世言稼軒居士辛公之詞似東坡,非有意於學坡也,自其發於所蓄者言之,則不能不坡若也。坡公嘗自言與其弟子由為文#多而未嘗敢有作文之意,且以為得於談笑之間而非勉強之所為。公之於詞亦然;茍不得之於婚笑,則得之於行樂;不得之於行樂,則得之於醉墨淋漓之際。揮毫未竟而客爭藏去。或閑中書石,興

來寫地,亦或微吟而不錄,漫錄而焚稿,以故多散逸。是亦未嘗有作之之意,其於坡也,是以似之。

雖然,公一世之豪,以氣節自負,以功業自許,方將斂藏其用以事清曠,果何意於歌詞哉,直陶寫之具耳。故其詞之為體,如張樂洞庭之野,無首不尾,不主故常;又如春雲浮空,卷舒起滅,隨所變態,無非可觀。無他,意不在於作詞,而其氣之所充,蓄之所發,詞自不能不爾也。其間固有清而麗、婉而嫵媚,此又坡詞之所無,而公詞之所獨也。昔宋復古、張乖崖方嚴勁正,而其詞乃復有濃纖婉麗之語,豈鐵石心腸者類皆如是耶。

開久從公遊,其殘膏剩馥,得所沾焉為多。因暇日衷集冥搜,才逾百盲,皆親得於公者。以近時流布於海內者率多贗本,吾為此懼,故不敢獨(門必),將以(示去)傳者之惑焉。

淳熙戊申正月元引口大範開序


辛稼軒集序

劉克莊

自昔南北分裂之際,中原豪傑率陷漫殊域,與草木俱腐。雖以王景略之才,不免有失身苻氏之愧。口建炎省方畫淮而守者百三十余年矣,其間北方撓勇自拔而歸,如李侯顯忠、魏侯勝,十大夫如王公仲衡、辛公幼安,皆著節本朝,為名卿將。辛公文墨議論尤英偉磊落。乾道紹熙奏篇及所進《美芹十論》、上虞雍公《九議》,筆勢浩蕩,智略輻湊,有權書衡論之風。其策完顏氏之禍,論請絕歲幣,皆驗於數十年之後。符離之役,舉一世以咎任事將相,公獨渭張公雖未捷,亦非大敗,不宜罪去。又欲使李顯忠將精銳三萬出山東,使王任、開趙、賈瑞輩領西北忠義為前鋒。其論與尹少稷、王瞻叔諸人絕異。嗚呼,以孝皇之神武,及公盛壯之時,行其說而盡其才,縱未封狼居胥,豈遂置中原於度外哉。機會一差,至於開禧,則向之文武名臣欲盡,而公亦老矣。余讀其書而深悲焉。

世之知公者,誦其詩詞,而以前輩謂有井水處皆倡柳詞,余謂(智)卿直留連光景歌詠太平爾;公所作大聲(革堂)(革答),小聲鏗鏘,橫絕六合,掃空萬古,自有蒼生以來所無。其(禾農)纖綿密者亦不在小晏秦郎之下。余幼皆成誦。公嗣子故京西憲口欲以序見屬,未遣書而卒,其子肅具言先誌。恨余衰憊,不能發斯文之光焰,而姑述其梗概如此。

(見《後村大全集》卷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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