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阳小传
1472~1529
明代文學家。字獻吉﹐號空同子。慶陽(今屬甘肅)人。出身寒微。曾祖父贅於王氏﹐父恢復李姓。弘治六年(1493)舉陜西鄉試第一﹐次年中進士。因連喪父母﹐在家守制。直到弘治十一年﹐出任戶部主事﹐後遷郎中。弘治十八年四月﹐因彈劾"勢如翼虎"的張鶴令﹐被囚於錦衣獄﹐不久宥出﹐罰俸三個月。出獄後﹐途遇張鶴令﹐李夢陽揚馬鞭打落其兩齒﹐可見他嫉惡如仇的強硬態度。正德元年(1506)﹐因替尚書韓文寫彈劾劉瑾奏章﹐被謫山西布政司經歷﹐不久又因他事下獄﹐賴康海說情得釋。劉瑾敗﹐復起任原官﹐遷江西提學副使。後因替朱宸濠寫《陽春書院記》而削籍。
李夢陽鑒於當時臺閣體詩文存在"啴緩冗沓﹐千篇一律"的弊端﹐決心倡導復古以救其痿痹﹐確有一定進步作用。他認為"宋人主理不主調﹐於是唐調亦亡"(《缶音序》)﹔同時也鄙棄中晚唐詩﹐認為"至元﹑白﹑韓﹑孟﹑皮﹑陸之徒為詩﹐始連聯鬥押﹐累累數千百言不相下﹐此何異於入市攫金﹑登場角戲也"(《與徐氏論文書》)。主張古詩學魏晉﹐近體學盛唐。他的主張影響甚大。《明史?文苑傳》說他與何景明"倡導復古﹐文自西京﹑詩自中唐而下﹐一切吐棄。操觚談藝之士﹐翁然宗之"。然而﹐李夢陽過於強調格調﹑法式﹐未能很好地從復古中求創新。尤其在他與何景明的辯論中﹐意氣用事﹐論點更趨偏激﹐導致刻意古節﹑泥古不化的流弊﹐甚至走上抄襲剽剝的道路﹐反而扼殺詩歌創作的生機。直到晚年﹐他有所悔悟﹐在《詩集自序》裏﹐承認"真詩乃在民間"﹐而自己的詩是情寡詞工﹐並非真詩。
李夢陽創作的樂府和古詩較多﹐其中有不少富有現實意義的作品﹐且寄寓了作者力求有所改革的政治理想。《朝飲馬送陳子出塞》揭露了明朝軍隊的腐敗:"萬裏黃塵哭震天﹐城門晝閉無人戰"﹔還描寫了勞動人民的悲慘處境:"今年下令修築邊﹐丁夫半死長城前。"筆力頗為蒼勁沈重。《君馬黃》刻畫宦官的驕橫﹐也栩栩如生。坐車的宦官由於"前徑狹以斜﹐曲卷不容車"﹐竟然下令拆房毀屋﹐於是"大兵拆屋梁﹐中兵搖楣櫨﹐小兵無所為﹐張勢罵蠻奴"﹐暴露了封建統治集團的罪惡。《空城雀》通過對群雀啄麥﹑坐享其成的描繪﹐表示了對既無利彈﹑又蔑網羅的貧苦"翁嫗"的同情﹐很有深意。《玄明宮行》鋪敘了宦官住地的盛衰﹐抨擊了他們的窮奢極欲﹐更嘲諷了這些家夥頃刻煙消雲滅的可悲下場。
李夢陽的樂府﹑歌行在藝術上有相當成就。他善於結構﹑章法﹐如《林良畫兩角鷹歌》從畫說到獵﹑從獵生發議論﹐後畫獵雙收﹐很見功力。但時有雕鑿之痕﹐並未臻於自然流轉的神境。另有部分樂府模擬嚴重﹐不足取。除樂府﹑歌行之外﹐李夢陽的七律也有特色。他專宗杜甫﹐七律多氣象闊大之辭。如《臺寺夏日》對臺寺的描繪﹐很有磅礡飛動的氣勢﹐並蘊藏著鑒古知今的情思。他創作七律﹐也能註意開闔變化。王維禎認為:"七言律自杜甫以後﹐善用頓挫倒插之法﹐惟夢陽一人。"但也應看到﹐李夢陽的七律並非全是雄渾健拔之作﹐還有少數興象飄逸﹑風味盎然的詩篇。如《舟次》"貪數岸花杯不記﹐已沖風雨纜猶牽"﹐《春暮》"荷因有暑先擎蓋﹐柳為無寒漸脫綿"﹐用詞精警而自然﹐情趣橫生而不落俗套﹐另具一種風致。
著有《空同集》6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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