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必大】

朝代:宋代 作品數:886

周必大小传
周必大(一一二六—一二○四),字子充,一字洪道,晚年自號平園老叟,原籍管城(今河南鄭州),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祖先通判廬陵(今江西吉安),因家焉。紹興二十一年(一一五一)進士,調徽州司戶參軍。二十七年,舉博學宏詞科,差充建康府教授。三十年,召為太學錄,累遷編類聖政所詳定官兼權中書舍人兼權給事中。孝宗隆興元年(一一六三),因繳駁龍大淵、曾覿除知合門事,奉祠。乾道四年(一一六八),起知南劍州。六年,除秘書少監兼直學士院。八年,兼權中書舍人時以事奉祠。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除敷文閣待制、侍講,累遷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承旨。七年,除參知政事。九年,除知樞院事。十六年,由左丞相出判潭州。紹熙四年(一一九三),改判隆興府。寧宗慶元元年(一一九五),以觀文殿大學士、益國公致仕。未幾,為韓侂胄指為偽學罪首。嘉泰四年卒,年七十九。開禧三年(一二○七),賜謚文忠。生平著書八十一種,有《平園集》二百卷。事見本集卷首年譜,《宋史》卷三九一有傳。周必大詩,以清黃丕烈校跋並抄補明抄《周益文忠公集》(藏北京圖書館)為底本。校以宋開禧二年刊本(簡稱宋本,原藏日本靜嘉堂文庫),影印文淵閣《四閣全書》本(簡稱四庫本)。底本校者校補及異文堪夥,部分有判斷,不少僅羅列未定。整理時凡異文與宋本相同,文義且無窒礙者,概從宋本,四宋本錯奪衍倒極多,而編次較底本、宋本合理,從四庫本。編為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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